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食品药品学院学生考试考场规则
2012-07-01 17:10  

一、学生必须凭本人学生证或身份证入场参加考试,无证件者不得参加考试。 

二、学生应于考前10分钟凭本人学生证或身份证入场。 

三、开考后迟到15分钟者,取消其该课程考试资格。 

四、学生不得携带手机、记事本、复读机、有编程及记忆功能的计算器等通讯电子类设备进入考场,不得携带未经允许的书籍、草稿纸和其他物品进入考场,入场后学生应自觉清场。 

五、考试时学生不允许将装订好的试卷拆开。 

六、学生应做好考前准备,考试时非特殊情况监考教师不能批准其出入考场。 

七、学生领到试卷后,应首先按要求填写本人的相关信息。要独立完成答卷,不准交头接耳、相互暗示、窃看。凡通过非正常途径答卷的一切行为,监考教师有权终止其考试,没收试卷,令其退场。 

八、考试中如有问题应举手征得监考教师同意后方可提问。 

九、要保持考场内外的肃静。开考30分钟后,学生方可交卷退场,提前答完试卷的学生,应将试卷和草稿纸一并交给监考教师,立即离开考场,并不准在考场附近逗留。 

十、考试结束,学生应立即停止答卷,并将试卷和草稿纸反放桌面,待监考教师清点无误后,方可退场。 

十一、学生应当服从监考教师的管理,对拒不服从监考教师管理,扰乱考场秩序者,监考教师有权没收其试卷,并如实记录相应情况。学生有权向系领导或教务处举报不负责任、玩忽职守的监考教师。 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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